张家和律师,蚌埠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
1、区分交通事故和民事赔偿,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不等于赔偿,无事故并不一定无赔偿。
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
4、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4、调解参加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6、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7、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8、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9、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认定;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11、交通事故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12、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三、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的内容,但愿可以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双方达成初步的意向,愿意接受调解来协商解决的话,这是一件好事,但也需要多加注意。要是你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及时联系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助你分析解决。
发生车祸后,如果伤者与肇事者不能和解,解决纠纷,可能就会向法院起诉。一般向法院起诉要交诉讼费,那么车祸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收集证据,那么车祸诉讼证据如何收集接下来由带您了解车祸诉讼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车祸诉讼费如何计算
诉讼费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计算。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车祸诉讼证据如何收集
车祸诉讼需要收集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加以认定所制作的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间、相对方是谁,还能够影响交通事故人承担多少法律。
2、医疗费。医疗费包括住院费、医药费和治疗费等。证明医疗费用的证据主要有: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病历、诊断证明书。
3、误工费。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为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工作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医院出据的休假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如果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起点,还应提供完税证明。工作单位开据的误工证明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受害人的工资收入,耽误工作的时间,扣发的具体数额以及扣发哪些钱。
4、护理费。护理费是由于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由于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或者误工费用。护理费的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如果是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应当注明护理的时间和护理人数。
5、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交通费的证据就是交通票据。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证据主要是住院费收据。
7、营养费的证据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8、残疾赔偿金的证据包括:伤残评定结论;伤残评定费收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9、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证据包括:县级以上医院对伤者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10、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证据包括:家庭情况证明;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11、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证据有:死亡证明;死者户籍证明以及相关的统计数据。
12、财产损失的证据,主要是修车发票或者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上述证据,否则,所主张的赔偿费用难以得到支持。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车祸诉讼费如何计算,车祸诉讼证据如何收集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车祸诉讼费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计算,诉讼请求的金额高的,诉讼费也越多。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