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 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0日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张家和律师,蚌埠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往往都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具体期限是多少天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审查的原则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


  法释〔2013〕2号废止429条司法解释目录清单的第298条,废除了法发〔1992〕39号,扫除了不能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障碍。


  人民法院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要遵守如下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少的全部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的诉讼当中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证据。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在我国的交通事故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会发生相关的碰撞行为的,也有着没有发生碰撞行为就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那么这种交通事故的是怎样确定,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申领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申领条件是:造成了当事人不能进行劳动工作的实际损失即可申领误工费。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三、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未发生碰撞的行为下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通知交警部门来进行的认定,才能确保事故解决,好了以上就是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