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五环7·28交通事故致死5人死者家属联合索赔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3日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田小村)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东五环路“7·28特大交通事故”中5名死者家属、1名毁损车辆的所有人,已将肇事车辆车主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李先生、肇事司机刘平以及保险公司等4被告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40余万元。
   刘平今年24岁,山东人。今年7月28日17时40分,在朝阳区东五环内环主路18.1公里标志牌处,刘平驾驶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遇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向左打轮后其车越过中心隔离护板,先后与三辆车相撞,造成谭某等七人死亡,一人受伤,四车严重损坏。事发后,肇事司机刘平因交通肇事罪被羁押。
   据悉,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平驾驶货运机动车在禁止通行的时间进入东五环路超速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此事故的原因,刘平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在诉状中表示,车祸惨剧的发生,使他们痛失亲人,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认为,肇事车辆车主路翔公司、实际车主李先生以及肇事司机刘平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过失,三被告应当对事故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则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死者后事9月办理完毕,之后家属便联合到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在起诉的同时,原告还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保全数额基本与索赔数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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