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手在交警追截中撞墙身亡 公安局被判承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日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在安徽省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04年10月的一次追截违章车辆过程中,摩托车车手许传风不幸撞墙身亡。面对公安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许传风的妻子朱龙翠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和县公安局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2004年11月17日,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许传风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11月19日,许传风的妻子朱龙翠向和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公安局于12月9日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朱龙翠一纸诉状将和县公安局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对许传风实施的追截行为违法,要求撤销和县公安局不予赔偿的决定,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等。

      法院审理认为,和县公安局对许传风的追截行为违法,应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和县公安局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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