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开车,出车祸谁负责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7日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Tags: 开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给老板开车出车祸应由老板负责,若雇员存在故意或过错,老板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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